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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茶陵油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茶陵油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茶陵油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株洲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深塘村组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及规模

项目名称: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茶陵油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株洲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深塘村组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项目投资:1845万元

建设规模:设置92#汽油罐2单座容量为1000m³,合计2000m³0#车用柴油罐421000m³容量,2500m³,合计3000m³。清污分流设施一套,油污水处理器一套,事故池一座100隔油池一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发油区、储油区、卸油区的含油废水(包括油罐切水、清罐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油罐均采用内浮顶罐,内浮顶罐内有浮盘浮在液面上,和液面一起升降,液体和浮盘间没有气相产生,油气蒸发损耗较小,经计算,储罐大小呼吸油品损耗合计2243.5kg/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该部分有机废气属间歇式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因此无组织油气基本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装卸车过程总排气量为114.244t/a,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590-2007)要求,储油库装油时产生的油气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本次评价建议对油气回收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处理能力200m3/h,设施占地面积约20m3。装卸车过程产生的油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硅胶+活性炭吸附回收系统进行回收,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的尾气通过4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油气排放量为5.6t/a3.2mg/m3,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中的限值要求,因此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55-85dB(A)。 本项目噪声设备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经设备减振、 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本次项目营运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企业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综合利用和外委处理为主,只要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时,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避免固废暂存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