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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高陇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液化气充气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高陇镇祖安村马鞍岭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高陇液化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茶陵县高陇镇祖安村马鞍岭,占地面积约为6732m2,主要建设储罐区、灌瓶间、辅助用房、值班楼等,设有3台50m3液化石油气地上储罐和1台50m3地上残液罐,设计总储气量为150m3,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项目购进液化石油气泵、电子秤、灌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计划充装量为600瓶/日,年加气量约为3240t/a,合5586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气、灌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和食堂油烟。项目拟建设油气回抽装置,在灌装过程中将多余和泄露的油气由油气回抽装置抽至残液灌,经过油气回收装置的处置后,无法回收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预测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最大预测质量浓度位于距源59m处,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为0.0154mg/m3,占标率为0.77%,占标率<1%。可见,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很小。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用于停电时的临时用电,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有储罐喷淋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储罐喷淋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为石油类和SS,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收集于消防水池回用于储罐喷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池净化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灌溉,不外排。项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烃泵及备用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槽车运输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厂界外环境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瓶残液、隔油沉淀池油污、不合格钢瓶、生活垃圾。站区内设置一台 50m3的残液回收罐,集钢瓶残液中收集后由供气单位回收利用。隔油沉淀池油污定期清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灌瓶间设置有钢瓶暂存区,不合格钢瓶经收集后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往乡镇环卫垃圾收集点,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