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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生产铸铁件1.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铸铁件1.5万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湖口镇龙下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金瑞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为680万元,租用茶陵铁合金厂房。 项目占地面积11560m2,主要厂房有生铁熔化浇铸(冲天炉车间)、废钢熔化浇铸(电炉车间)、砂造型回收自动生产线(混砂造型车间)、消失模生产车间和打磨除刺车间;仓库、原料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建筑等。 项目年生产铸铁件1.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通过处理达标后排入洣水;废水污染防治:本环评建议本项目废水经生化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直排洣水,废水排放量为1.92m3/d,生活污水入厂区拟建的生化池+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直排。同时,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生化处理+沉淀池处理处理能力需达到1.92m3/d,满足厂内生活污水排放。且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混砂、造型粉尘、旧砂回收粉尘,电炉及冲天炉熔化烟尘,浇铸废气和食堂油烟。混砂造型及打磨粉尘均通过集气罩+旋风除尘+虑芯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筒排放,电炉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湿式除尘塔+高压静电黑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气筒排放、冲天炉熔化烟尘集气罩+脱硫塔+湿式除尘塔+高压静电黑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气筒排放、浇铸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气筒排放,其中烟尘(包括无组织)、VOCs有组织排放、SO2、NOx参照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表1中1级排放标准;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固体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的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定时收集、清运。废砂及炉渣等交予物资部分回收利用,浇熔渣和边角料回炉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到资源循环利用。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通过增设机械减震设备、围墙使各厂界昼夜环境噪声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