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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茶陵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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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吨环保炭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虎踞镇低车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茶陵县虎踞镇低车村,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产品原料仓、烘干车间等辅助工程以及办公室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000吨环保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四格净化池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经水膜喷淋处理后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企业生产废气昼间段水膜除尘系统+20m排气筒(G1);夜间段水膜除尘系统2套+15m排气筒(G2)、15m排气筒(G3)均安装运行,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通过采用消声、隔音、减振、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生活垃圾、燃烧灰渣、回收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及杂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场处置;燃烧灰渣收集后作为农肥施用于农田;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炭化工段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杂质作为燃料用于燃烧炉;8级循环水池过滤杂质清理后全部通过自然沥干后综合利用如铺路或制砖。 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