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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湘鸿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湘鸿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湘鸿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湖口镇溪江村水垅里

建设单位

茶陵县湘鸿工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茶陵县湖口镇溪江村水垅里,为适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240万元建设一条砂石筛洗加工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年产7.6万吨碎石、8.1万吨机制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320m2,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不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山林种植,不外排。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可行。

大气环境:项目原料、成品堆场经四周设围挡并覆盖防风抑尘网、设置喷雾降尘措施;在加料时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喷淋;破碎、制砂工序采用湿法破碎工艺,并在皮带输送机落料口设喷淋装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产生的粉尘量较小,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运转设备,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转机器日常维护;项目噪声经基础减震、绿化带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沉淀池底泥经压滤后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回外送砖厂作原料,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及时处理。经采取以上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