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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金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建筑用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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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金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建筑用砂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虎踞镇黄坪村俄公滩 |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金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620万元,项目地址位于茶陵县虎踞镇黄坪村俄公滩。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00m2(约合6.9亩),其中原料暂存区占地面积1200m2、成品暂存区占地面积1200m2、生产区占地面积750m2、污水处理区占地面积700m2、污泥处理区占地面积200m2、污泥暂存区占地面积300m2,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25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场地内分区建设全密闭原料暂存区、全密闭生产区(利旧原有厂房改建)、成品暂存区、办公生活区(与厂内另一租赁企业共用)等主辅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拟购进砂岩矿石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料及已经初碎达到进厂粒径要求的原石等原料建设成2条10万吨/年建筑用砂生产线,形成年产建筑用砂20万吨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施工噪声等,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收集作绿化和周边农肥,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生产洗砂废水经四级絮凝沉淀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砂清洗,洗车废水经三格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堆场扬尘、装卸、破碎、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采取厂区及连接村道道路水泥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四周围挡全密闭,库内装卸作业区进行喷雾洒水,在原料库四周设置洒水喷淋装置;生产区利旧现有框架厂房改造后全密闭,破碎及配套上料皮带区单独全密闭,并采用湿式破碎、筛分工艺,在进料斗上方、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安装洒水喷淋装置;成品堆场设置顶棚和1.8m高围挡,并进行遮盖;污泥暂存区采用顶棚和四周设1.8m围挡,并及时清运;运输原料、产品和污泥运输过程中采取遮挡措施,车箱加盖蓬布;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和污泥堆场水泥硬化;设置洗车台等抑尘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厨房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3、 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室内;破碎机单独密闭,布置在厂房西侧,下沉式设置,消声、减振;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作业,控制车辆速度及鸣笛,厂界四周绿化、2.5m高实心围墙,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泥在污泥暂存区暂存后外运制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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