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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

建设单位

湖南力金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32933.77m2,年产水泥成品80万t、干混砂浆30万t。主要建设水泥粉磨站、干混砂浆生产线、原料棚、办公楼及其它辅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砂石卸料及堆放粉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搅拌粉尘,输送、计量和投料粉尘和运输扬尘。①对于原材料堆放产生的粉尘:建设封闭式的砂石堆料棚,棚内设置喷雾设施,定期洒水抑尘;对所有的输送带采取封闭式输送,减少粉尘产生。②水泥粉磨站各产污节点均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降尘,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相关标准要求。③干混砂浆生产线各产污节点均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降尘,其排量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相关标准要求。④对于运输扬尘:厂区内的所有地面及路面均采取水泥硬化处理,派专人清扫路面,并定期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强厂区内的绿化措施等。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危废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污水:对于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②生产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进出场车辆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