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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茶陵县高陇镇祖安村

建设单位

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星月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建设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石料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800m2;总建筑面积1420m2。主要构筑物有:生产加工场地(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脱水区);办公楼12层(占地面积60m2),项目利用1个料斗进行原料暂存、产品堆场面积约为5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机制砂(≤5mm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洗砂废水、洗车废水、降尘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NH3-N等。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采用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粉尘、运输粉尘、装卸投料粉尘。其中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均需安装喷淋设施,采取洒水降尘,原料堆场顶部设置油毡布,四周安装围挡,地面硬化处理等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加强洒水喷淋防尘力度、避开大风天气卸车;破碎和筛分过程中采用湿式作业;采取运输车辆降低行驶速度,减少载重量,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小扬尘的产生量。项目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及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制砂机、运输车辆等,声源强度在7595dB之间。通过增设隔声设施、噪声预测可知,企业场界及最近居民点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泥砂、废机油泥砂脱水后外售茶陵县华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储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可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生态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位于矿区已采完的空地内。在运营期通过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会引起周围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变、不会改变原有生态。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