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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杨柳仙年产4.5万吨建筑用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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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杨柳仙年产4.5万吨建筑用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湖口镇梅林组一组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杨柳仙砂石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森宇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计划占地面积约10000m2(15.0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料暂存区、生产区、成品暂存区、污水处理区、污泥干化区、洗车台、变配电间、生活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洗砂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降尘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NH3-N等。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山林灌溉。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堆场风力扬尘、装卸扬尘、废生产扬尘、汽车动力起尘等。其中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均需安装喷淋设施,采取洒水降尘,同时项目设置全密闭车间等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加强洒水喷淋防尘力度、避开大风天气卸车;破碎和筛分过程中采用喷淋洒水降尘系统进行除尘;采取运输车辆降低行驶速度,减少载重量,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场地内道路及作业场地进行硬化可减小扬尘的产生量。项目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及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劈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皮带运输机等,声源强度在80~90dB之间。通过增设隔声设施、噪声预测可知,企业场界及最近居民点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泥砂。脱水后污泥送砖厂用于制砖;生活垃圾定期可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生态影响分析 在运营期通过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会引起周围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变、不会改变原有生态。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