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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大晟床具弹簧有限公司年产7000t钢丝绳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大晟床具弹簧有限公司年产7000t钢丝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大晟床具弹簧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株洲市茶陵县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4640.79m2,总建筑面积21970m2,预留区面9878m2,预留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原料仓库、拉丝车间、翻轴区、捻股区、合绳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危废暂存间、办公区、员工宿舍及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施工机械和材料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一般大型工程车辆污染物排放量CO5.25g/辆•km、THC2.08g/辆•km、NOx0.44g/辆•km。拟建项目施工期取项目施工车辆平均为6辆,每辆车每天行驶20km,则车辆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为:CO0.21kg/d、THC0.08kg/d、NOx0.02kg/d。项目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经周围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油池、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作场地降尘用水或绿化用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对水体的污染,预计建设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建设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3、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将大大降低。且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影响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预测,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脂异味和食堂油烟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运营阶段的噪声主要有原料运输车辆噪声、装卸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等,除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多为点声源,且为瞬间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级一般为80-95dB(A)。 通过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环评建议,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规范生产,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生活垃圾等均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同时,环评要求本项目涉油生产设备底部需设置接油托盘对油类进行收集,防止废油类等滴漏在地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