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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红桥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海程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茶陵县提供现代绿色规模化养殖样板,带动区域水产养殖产业科学化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岗位,调整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缓解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渔业品种结构矛盾,补齐水产产业发展短板,促进区域社会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高效发展,茶陵县海程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在茶陵县思聪街道办事处红桥村新建茶陵县荷叶洲生态产业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不外排;建议项目单位在施工场区合理规划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的水可用于工程再利用、降尘洒水,可见施工期冲洗等施工作业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尾气排放。本工程在建设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建房,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安装渣土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另一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及机动车辆行驶排放的燃油烟气,含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烃类等。由于项目施工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少,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会造成一定影响,要求建设单位降低设备声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人为噪音、对运输车辆噪声采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防护。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增氧机、水泵等设备。各种设备噪声源强为80~85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可降至45~50 dB(A)。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外售的回收外售,能用于道路建设的用于项目建设,其他不可回收外售或回用道路建设的建筑固废则根据茶陵县人民政府要求运至相应地点堆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废弃土石方运往建设单位旗下的砂石集散中心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土方按照县渣土办要求规范处置。营运期间的固废有死鱼、饲料包装袋、淤泥、生活垃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死鱼产生量约为0.3t/a,项目出现死鱼后建议委托茶陵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饲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置;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淤泥产生量约为9.0t/a,一般不考虑清淤,多年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清淤,清出的淤泥(鱼粪、残余饲料、水中的悬浮物等)作为附近农田农肥施用或土壤改良;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自行打包转运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会对区域内动植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期间遇到大降雨时会发生表土层土壤的流失,对此,施工期应避免在大风季节以及暴雨时节进行作业,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种植优良草皮、花卉,防止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施工期临时表土建议施工单位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临时堆存,可作为后期绿化用土之用。采取以上措施后,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在运营期通过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不会引起周围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变、不会改变原有生态。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