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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耘电子有限公司智能遥控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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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智能遥控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耘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购地11.09亩(遥控器基地)、并租用原矿粉厂土地约7亩(塑胶基地),建设智能遥控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遥控器基地拟建1栋8层的生产厂房、1栋5层的宿舍办公楼及配套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为18372m2,项目建成后,年产硅胶按键6000万只,组装遥控器6000万只,硅胶游戏手柄40万套,硅胶垫片200万片,硅胶杂件100万片,硅胶音响配件40万套。塑胶基地拟建1栋2层的塑胶生产厂房及配套公辅设施,建筑面积约为6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塑胶制品900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滚胶、加热成型、丝印烘干、点碳烘干、喷油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注塑成型、丝印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和VOCs(含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抽排至密闭沉降室,不外排。加热成型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达标排放,烘干工序和注塑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估算模式可知,本项目1#排气筒中VOCs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06%;2#排气筒中VOCs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06%;3#排气筒中VOCs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27%;遥控器基地厂区无组织废气中VOCs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为3.07%,粉尘最大占标率为6.13%;塑胶基地厂区无组织废气中VOCs污染物最大预测质量浓度占标率为1.18%,占标率<10%。可见,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乡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经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火田镇污水处理厂拟建于火田镇麻黄村,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能够建成投产,该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覆盖了本项目区域,本项目废水经乡镇污水管网进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也是可靠的。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喷油废液、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渣、员工生活垃圾。喷油废液、废活性炭和废原料桶等各类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物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除尘灰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配料机、滚胶机、切胶机、油压成型机、丝印机、点碳机、喷油柜、冲床、注塑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厂界外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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