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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砂石集散中心(河东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砂石集散中心(河东区)二期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下东街道黄堂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海程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9915.62万元在茶陵县下东街道黄堂村建设茶陵县砂石集散中心(河东区)二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950.16 m²,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二期公用工程、二期环保工程构成,项目建成后,设计年达产量为150万吨(其中:砂60万吨,碎石9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水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水和冲洗砂等产生的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设置简易环保厕所收集后用于农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隔油后用于施工和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降尘废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再经沉淀回用,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土石方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等。施工扬尘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区等敏感点带来一定影响,本工程应在工地上配置滞尘防护网,厂界设置施工围挡,定期对扬尘作业面喷洒水等,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运营期间存在一些无组织排放源,应设置密闭式厂房,项目原材料储存区、成品储存区需搭棚并围挡,厂区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并加强对道路的洒水降尘,在厂区门口设置洗车装置,最大程度地减轻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 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的产生源,经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还应选用较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在高噪声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隔声墙,最大程度减轻噪声污染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拟收集后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弃方,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委托茶陵县周边砖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类别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应用专用容器储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挖填方过程,会对原有的地质、地貌条件、地表植被、土壤造成破坏,同时地表土壤的开挖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重点要落实好“三分一回填”的环保措施;避开暴雨期施工;固体废物禁止倒入洣水等河道内;采取表土保存措施,表土用于绿化覆土和附近土地改良。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