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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湘赣边区鲜肉供应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湘赣边区鲜肉供应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赣边区鲜肉供应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

建设单位

茶陵县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8170万元,主要建设一条肉牛屠宰加工线,年屠宰肉牛9000头/年。占地面积为53346.85m2(80.02亩)建筑面积为11150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1F全自动屠宰车间、1栋1F综合办公室、辅助性配套工程、服务性配套工程以及供水、供电、消防、防雷、绿化等。建成后预计屠宰肉牛9000头/年。预计2021年4月动工,2022年4月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燃料废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施工期水环境

施工区做好雨污分流,做好建筑材料和施工废渣的管理和回收,特别是含有油污的物体,不能露天存放,以免因雨废油水冲刷而污染水体,应用废油桶收集起来,集中保管,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回收,严禁将废油随意倾倒,造成污染。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

3.施工期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 10 点至次日早上 6 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环保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规范运输,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卫生,渣土、弃土要及时清理,及时运走;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严禁乱扔乱弃、污染环境,并定期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50t/d处理能力的“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排放。废水再经排口进进入到项目西侧经防渗处理后,容积不小于500m3容积的收纳池内收集,确保15天的停留时间,再利用1.5km污水管网送至项目北侧黄牛养殖基地内富余850m2的果园、人工草地、林地、菜地进行灌溉。同时也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6)中旱作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可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是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恶臭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共计工程分析,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源下风向一次浓度预测值均不超标,无组织恶臭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无组织废气(NH3:1.5 mg/m3)、(H2S:0.06 mg/m3)、(臭气浓度:20mg/m3)二级标准,排放的恶臭气体对照相关排放标准,其排放浓度均远低于相关排放标准,只要该企业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及时冲洗设备,屠宰后产生易变质发臭的物体及时冷冻进行储存,内脏等不在厂区内长时间存放直接装车外售,淤血、油脂等修整杂物日产日清,待宰圈内粪便及时清理和冲洗,定期对待宰圈和污水处理站进行消毒除臭措施。并加强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四周种植乔木类的大型树木、绿化隔离等措施。则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不良影响。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屠宰设备、交通运输以及屠宰牛嚎叫产生的噪声,可采取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牛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因嚎叫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午夜休息时间,进行屠杀。屠宰设备加强减震降噪等措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度汽车运输。汽车运输尽量选择白天进行,避免因夜间运输。在通过采用消声、隔音、减振、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场界200m内无敏感目标,且在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外环境较小。

4、固体废物:淤血、油脂等修整杂物等采用密封容器进行盛装,并采取冷藏密封形式进行储存,定期回收外售。检疫不合格牛肉和病死牛设置一处隔离间,同时要求做到日产日清,避免腐烂、恶臭发生,定期交由茶陵县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压缩后与牛粪便一同送往现有黄牛养殖场进行堆肥作为有机肥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固废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设计和要求,企业加强化管理,做好固废的收集贮存和清运工作并采取恰当的安全处置方式,经处置后固废就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