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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年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时间:202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湖口镇杨柳村观垅里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湖口镇文锋塑料厂拟在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拟投资150万元,建设一条废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车间845.7m2,1栋办公用房236m2,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建成后实现年生产5000吨EPS再生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影响分析 1.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大气环境 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熔融废气在设备处安装封闭式负压集气罩+1套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消声、隔音、减振、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滤网,新增贮存间面积10m2,分类收集,分区贮存,综合利用产生量约为0.5t/a,生活垃圾实行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新增贮存间面积5m2,分类收集,分区暂存,设置警示标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0731-25248069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