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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气体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填埋气体无害化收集及发电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思聪乡辉山村烂泥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 |
建设单位 | 湖南雷垅里生物质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0m2,主要建设生产区和办公区,生产区主要为填埋气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高低压系统、发电机系统,办公区为2 层楼的生产辅助用房,包括中控室、办公室、休息室、工具房及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建设仅填埋气发电后升压,不包含变电输送内容。项目设计投入3台燃气发电机组(单台机组700kw),一期投入2台燃气发电机组,二期预计于2022年投入1台燃气发电机组,项目年上网电量达588万kwh/a(其中一期294万kwh/a,二期294万kwh/a)填埋气来源于茶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集气管道输送至项目内。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冷凝液经冷凝罐收集后回灌到填埋场,最终由茶陵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2、 废气:填埋气脱硫后进入发电机组燃烧后,再经SCR脱硝系统脱硝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每台发电机组配一根15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3、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罩、减振垫、绿化围墙阻隔、等措施,距噪声源50m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废: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