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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英板材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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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英板材原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火田镇砂下村虎跃背组 |
建设单位 | 茶陵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茶陵县火田镇砂下村虎跃背组租用闲置工业厂房和场地建设茶茶陵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英板材原料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333.2m²,一、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达产量为石英板材用砂36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洒。两者均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燃料废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项目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 本项目的施工期间,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将固废垃圾影响降到最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破碎石块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酸性废水经pH调节、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无害化处理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本原料堆场设防风围挡;场地进行硬底化处理,配套安装洒水设施,定期洒水,保持堆表层湿润度,设置围挡;在破碎、滚筒筛分工序须湿式破碎,安装洒水喷淋装置;制砂、筛分、回料筛分等工序粉尘经采取“负压收集+高效脉冲布袋收尘”方式处理后排放;厂区地面道路须水泥硬化,道路、堆场等须采取清扫、喷淋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屋顶排烟竖井排放。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破碎机、给料机、滚筒筛、制砂机等,通过采用消声、隔音、减振、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污泥、酸浸罐沉淀物、废石、含铁石英砂、废包装外售或外运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茶陵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经过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使用草酸,不使用危险化学品;酸浸罐下部设置围堰,围堰经防渗处理;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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