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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配套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 1 月 28日
项目名称 | 电子电器配套玻璃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盛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51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拟建一条家电产品面板玻璃生产线以及办公用房、购置并安装变压器及生产设备,项目年产电子产品(家电产品面板玻璃)3万平方米和玻璃制品(家居、装饰)1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自建规模约60m³沉淀池,位于厂房西面;项目磨边及钻孔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磨边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由清洗机清洗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仅生活废水排入茶陵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其他废水均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拟采用集气罩收集处理设施收集,使用活性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排放源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项废气经过处理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开料机、切割机、磨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进行处理;交通噪声采用低噪声运输车辆,加强维护、进行道路维护、实施禁鸣、限速、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进行降噪;能够达到较好的降噪效果,能够较大程度的减轻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0731-25248069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