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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年开采加工30万t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年开采加工30万t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年开采加工30t建筑用花岗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

建设单位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矿区开采面积0.106km2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本次扩建内容主要为扩大开采量至30t/a、更新全部生产设备(原有设备已全部拆除),开采标高及矿区面积均无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场地内交通运输扬尘的产生。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营地,无生活及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影响分析

通过合理安排、强化管理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用于工业场地平整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减少植被破坏;施工中不得随意砍伐工程规划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施工时对矿区范围内树木应尽量保护,严禁随意践踏;

应按要求制定施工操作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坚决制止乱挖乱堆,将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低程度。

2.营运期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采取钻孔湿式作业;运输道路进行路面硬化;运输车辆出场之前,清洗车轮,避免车辆带泥上路;破碎加工区采取布袋除尘、洒水降尘;成品堆场、排土场采取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两级沉淀后,用于场地、开采工作面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运输噪声和爆破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运输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作用后,矿区东、南、西、北场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剥离表土、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含油抹布,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剥离表土用于工业场地平整、回填、复垦;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石粉外售沉淀污泥主要成分是石粉及泥土,清掏后临时堆放在排土场,让其水分自然蒸发,用于采空区的绿化复垦废机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采用边采边复垦缩短占地时间和减小占地面积;在开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砍伐工程规划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逐层开采,降低开采高差;强化管理,水保措施先行;设置排水沟和挡土墙,并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⑥环境风险分析

加强对机油柴油储存区、排土场等的环境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做到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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