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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拌合站、项目驻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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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拌合站、项目驻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马江镇末头村石门下 |
建设单位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将在茶陵县马江镇末头村石门下建设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拌合站、项目驻地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配套工程,当所服务的标段完工后,本项目将停止使用及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复垦。项目总用地面积29833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项目驻地占地总面积为6525m2,主要建设内容有员工宿舍2000m2,实验室500m2,食堂200m2,综合办公用房500m2,会议室300m2,篮球场1座,其他配套设施。 (2)砼拌合站占地总面积为13609.9m2,主要建设内容有布置3套HZS180型混凝土拌合设备;砼构件浇筑台3个;砼构件存放区一座;废水处理设施一座;配套宿舍,办公室。 (3)钢筋加工场一座,占地面积25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清洁生产要求。所有砂石骨料必须入棚堆存,搅拌机、筒仓顶部须安装除尘器,生产系统粉料仓进料、配料、输送、搅拌等设备均须采取封闭措施和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场区道路、地面须进行水泥硬化,厂区内洒水降尘,在厂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洗车台,确保各粉尘产生工序达标排放。 2. 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建设生产区截排水沟、导流沟和废水沉淀池,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作业,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 3.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粉尘收集后回收利用,沉淀池泥砂、实验室废弃混凝土样品日产日清至对面的宏远建材用于生产机制砂,禁止采取非法倾倒、填埋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规范高噪设备的生产作业时间,企业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在厂区西南侧方向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隔音屏或围挡,确保厂界及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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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