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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分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茶陵县思聪街道辉山村(茶陵县垃圾填埋场内) |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89.20万元,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0吨/天,采用“预处理+蝇蛆/黑水虻养殖”的处理工艺,项目服务范围为茶陵县中心城区,服务人口为20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6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预处理系统,占地面积约730m²,主要包括卸料区、制浆分选、加热池、油水固三相分离;②蝇蛆/黑水虻养殖区,占地面积约910m²,并在养殖车间内设置冷库,占地面积约8m2,用于鲜虫的暂存;③配套建设收运系统及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施工噪声等,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除臭系统排水、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道,排入茶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调节池,与填埋场的渗滤液混合后,最终经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标准后经南侧农灌渠排入洣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预处理及生物养殖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气体,为减少恶臭气体的环境影响,本项目预处理车间及养殖车间均采用微负压设计,预处理车间、养殖车间的废气经收集后,一并进入废气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光催化氧化+植物液洗涤”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值较小,同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对外界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选杂物及砂石、废弃包装及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废物。项目的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与生活垃圾一道,定期转运至茶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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