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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8万吨商品钢丝及钢筋盘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8万吨商品钢丝及钢筋盘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加工8万吨商品钢丝及钢筋盘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茶陵县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湖南斯坦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斯坦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安诚晟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斯坦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株洲市茶陵县茶陵经济开发区二园区湖南斯坦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加工8万吨商品钢丝及钢筋盘条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00m2仅新建1栋生产车间;员工办公宿舍、给排水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可磷化处理钢筋盘条7000t/a,生产商品钢丝73000 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磷化液、皂化液均循环利用不外排;抛丸清洗废水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清理冷水池池渣,废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磷化清洗废水可循环使用1个月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污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员工粪便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场地清洁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沉淀池预处理, 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严者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抛丸机为自动封闭抛丸机,且自带布袋收尘器,颗粒物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外排,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打包机、拉丝机等设备。对设备采取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生产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抛丸尘、抛丸清洗渣、拉丝不合格产品外售处置;废弃布袋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磷化渣、皂化渣为危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废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原材料磷化液中硝酸锌、危废中的磷化渣均为风险物质,项目存在风险物质泄漏风险、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在减少风险物质的暂存,配置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等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