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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永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时间:2024年 5月9 日
项目名称 | 茶陵永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茶陵县界首镇红光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永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永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界首镇红光村建设茶陵永盈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0941m2。该项目主体由1栋2 层办公室/无药展厅、2栋成品仓库、1个高位水池、1个水塘/水泵、消防、防雷及监控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消防废水不外排沉淀后综合利用于厂区道路抑尘用水。项目周边存在林地和菜地,周边村民需要项目生活污水作肥料,因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灌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和运输车辆尾气。本项目产生的车辆运输粉尘(限速行驶、道路洒水抑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则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可行。同时,由于附近居民点距离厂区均存在一定距离,企业严格落实本环评要求后对附近居民点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烟花爆竹物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其汽车运输过程中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为流动噪声源,项目周边50m内无敏感目标且噪声源强不大、产生周期短,声级在70-85dB(A)之间。项目场界堆砌有实体围墙,在一定程度上可隔声降噪。另外,通过采取限制车速与禁鸣喇叭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行驶噪声。为避免或减轻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本环评建议: ①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夜间不运输,设减速标志; ②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鸣笛; ③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车辆行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体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和过期、残损烟花爆竹。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过期、残损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修订)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