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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0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金星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星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茶陵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销售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金星加油站于2009年7月编制环评登记表并在茶陵县环保局进行登记备案。原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星加油站位于茶陵金星工业园,加油站占地面积7333㎡。设置地埋储油罐6个,年销售汽、柴油量2200t,项目不涉及洗车、机修等业务。2011年5月原环评的建设内容均以建设完成投产。2012年10月22日,由茶陵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为设置了4个地埋储油罐,年销售汽、柴油量2200t。 由于公司发展及油站单层罐改造需要,油站进行了重新规划布局,增加了油品的转运次数扩大了成品油的销售量,原有项目布局未发现改变。本次改建内容为拆除原有的4个储油罐(30m³92#汽油罐2个,30m³95#汽油罐1个,30m³0#柴油罐1个),新增4个SF双层油罐(SF: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制双层结构储油容器),其中容积为30m³92#汽油罐2个,30m³95#汽油罐1个,30m³0#柴油罐1个,折合当量容积为10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为加油站油罐改扩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油罐的更换,施工工艺较简单,且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故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此外,更换后的油罐委托专业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处置丢弃。 营运期: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本站职工生活污水、流动人员如厕废水、场地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如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要求后进入市政管网,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场地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要求后进入市政管网,进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油灌注损失(大呼吸)、储油损失(小呼吸)、加油作业损失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加油站采用的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加油装置的气液比、液阻、密闭性需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油罐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油罐清洗,清洗油罐产生的油罐清洗废液现场带走,由总公司统一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区储存;项目的隔油沉淀池油渣及含油抹布手套在站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合理布置、加装减震装置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