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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马江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马江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茶陵县马江卫生院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茶陵县马江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马江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茶陵县马江镇长远村墟上

建设单位

茶陵县马江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茶陵县马江卫生院位于茶陵县马江镇长远村墟上。主要包括1栋3F门诊楼、1栋3F住院楼、1栋3F职工宿舍楼,内设有妇、儿、中医、化验、放射、彩超、公卫科等科室。该卫生院平均每天门诊人数约为35人,设40张病床。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最终经马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汇入马伏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本项目食堂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污水站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食堂风机、曝气系统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确保营运期机器设备运转噪声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东侧及东侧敏感点)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