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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火田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茶陵县火田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茶陵县火田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火田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

建设单位

茶陵县火田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五门村,占地面积4600m2,总建筑面积7200m2,主要包括1栋3层门诊楼(2010年建成使用)、1栋3层住院楼(2014年建成使用)、1栋3层宿舍楼(2021年建成使用)、食堂(2016年建成使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发电机房及污水处理站等组成。内设综合住院部、理疗科、公卫科、中医科室和功能科室等。该卫生院平均每天门诊人数为40人(含疫苗接种人数),总设20张病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排水系统依托于镇市政排水管网,雨水为自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医疗废水一起经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火田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茶水。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封闭设置,仅设置加盖的检查口,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恶臭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南面执行4类。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