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意见

茶陵县平水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平水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茶陵县平水卫生院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茶陵县平水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平水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黄石村

建设单位

茶陵县平水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精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占地面积5916m2,总建筑面积10416m2主要包括1栋3F门诊楼、1栋1F医技楼、1栋2F住院楼、1栋1F宿舍楼、食堂、医疗废物暂存间、发电机房及污水处理站等组成。内设综合住院部、理疗科、公卫科、中医馆和功能科室等。该卫生院平均每天门诊人数为38人(含疫苗接种人数),总设26张病床。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其他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院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虎踞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外排入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一体化设置,仅设置加盖的检查口,恶臭浓度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设置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年使用频率较低,时间较短,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声环境影响分析: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附近居民点,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