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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云阳山古南岳宫(云阳仙观)三期 修复工程项目(居士楼)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云阳山古南岳宫(云阳仙观)三期修复工程项目(居士楼)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223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云阳山古南岳宫(云阳仙观)

三期修复工程项目(居士楼)

建设地点

湖南省茶陵县云阳山景区云阳仙观

建设单位

湖南省茶陵县云阳仙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茶陵县云阳仙观在湖南省茶陵县云阳山景区云阳仙观建设茶陵县云阳山古南岳宫(云阳仙观)三期修复工程项目(居士楼)。项目占地面积为450m2建一栋居士楼,仅为云阳仙观员工及游客提供住宿,不建设食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1)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①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拟对施工开挖基坑处等设置硬质围栏,同时在寺庙内进场路口设置施工警戒线及施工警示牌等软围挡隔离措施,避免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及施工原料堆场应采用防尘布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开挖方时应采取湿法作业,主要在基坑等四周围护栏杆上设置喷淋系统,降低开挖方时扬尘的产生;项目占地内现有路面已硬化;项目不设洗车平台,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进入景区前,需在山下清洗完毕后方可进出场,在景区内严禁带泥上路,以减少车辆运输时扬尘;施工过程中运输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需密闭,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施工路面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尽量减少项目内施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发生故障和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新,防止设备带病运行,加大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③装修废气:使用无苯环保型稀释剂、环保型油漆等环保材料,减少装修阶段有机废气的排放。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依托云阳仙观现有化粪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槽车运至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新建三级化粪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槽车运至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

2)运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张贴“请不要大声喧哗”等温馨标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场,做到工完场清,严禁随意处置;②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妥善处置,不外排。

2)运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景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占地面积,不得占用工程实际占地外;建立树木保持方案等。

公众参与

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