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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变动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 |
建设单位 |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场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贝水村,原项目于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株茶环评表[2020]14号),至今未开工生产及验收。现茶陵县火田镇贝水下陇采石有限公司决定重新启动本项目,开采、加工规模由原批复的10万t/a变更为30万t/a,因该变动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变动后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采石和碎石场,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矿区开采面积0.106km2,项目建成后建筑用花岗岩年开采规模30万t、年加工建筑用花岗岩石料30万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周边林地灌溉;采面、工业广场、排土场修建截排水沟,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初期雨水沉淀池(108m3)沉淀后回用于降尘;在矿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废水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钻孔、爆破、破碎、筛分、装卸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堆场扬尘、临时排土场扬尘。钻孔凿岩前对矿体进行洒水湿润、钻孔时洒水抑尘;通过合理的爆破方式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并采用水封炮眼措施、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提高矿石湿度;在破碎筛分区设钢板封闭空间,破碎筛分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m排放。采用封闭式传送皮带,并设雾化喷淋;产品堆场设置封闭仓库,对场地内石料采用定期洒水措施;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播撒草籽;矿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减少扬尘。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设备,如钻机、挖掘机等。本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隔声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及废土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废土石分区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回填和后期土地复垦;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石粉外售;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 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