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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0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产品扩建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印花产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玫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对原有印花工序生产线进行搬迁并扩建,项目位于茶陵经济开发区二期工业园;本次环评的评价对象为围裙、隔热手套及毛巾的印花工序,年印花20万个围裙、印花30万个隔热手套、印花5万条毛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进入文江。生产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洗版,不外排。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主要为制版、调浆、印花、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执行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较严值,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标准限值;生产异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