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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茶陵县虎踞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变动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犀城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茶陵县中医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犀城大道西侧,茶陵县中医医院拟投资26800万元,新建1栋内科综合楼和新增1台0.82MW燃气锅炉,项目建成后规模、劳动定员不变,床位为60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粉尘和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含沙尘埃等:废气为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①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足额计取(含施工扬尘防治在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③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④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⑤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⑥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⑦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防治手段。经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水泥养护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设置沉淀池,对于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清洗,将清洗后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经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施工期污水对周围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3.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装修材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土石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可再生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渣土弃方及时清运。

  4.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采取①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夜间自由作业;②合理布局;③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④降低人为噪声影响;⑤建立临时声障。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变动后劳动定员、床位均无变化,项目二期工程产生的食堂废水依托现有工程隔油池预处理、检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病床床上用品清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一体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住院废水、医院门诊废水、消毒废水、办公废水经二期一体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茶陵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洣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综合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喷淋水洗、活性炭吸附组合式废气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厂界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本次变更后,固体废物无变化,根据《茶陵县中医医院第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48小时内交相关单位处置,交由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清掏消毒后交株洲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满足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