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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AG玻璃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AG玻璃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524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AG玻璃生产线建设环境影响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AG玻璃生产线建设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三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在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三园区建设湖南润海玻璃有限公司AG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3000万元,建成后年生产AG玻璃50万m²。主要扩建内容为:①新增1条AG玻璃生产线、一间危化品仓库;②新增1套碱液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③新增一套废水处理设施。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年生产AG玻璃50万m²,扩建后企业总设计年生产面板玻璃制品(电子、家电产品)45万m²、玻璃制品(家具、装饰)15万m²、AG玻璃50万m²。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租赁的标准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建设过程中主要是设备安装和部分车间装修,不涉及主体厂房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及环境影响局限在厂房内,本环评对项目施工期不作进一步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玻璃清洗废水、清水池浸泡工序废水、蒙砂池蒙砂工序废水、氢氟酸池化抛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文江;生产废水玻璃清洗废水、清水池浸泡工序废水、蒙砂池蒙砂工序废水、氢氟酸池化抛工序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自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备(沉淀收集+碱中和+絮凝沉淀+板式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环境:蒙砂、化学抛光工序废气经“车间封闭+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因子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 等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氨经处理后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排放标准限值;食堂废气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废气(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经加强收集、通风、植被吸收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隔音、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分类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膜、污泥、蒙砂沉渣、废过滤棉等危废)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