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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2018年5月7日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在株洲市茶陵县召开了4#尾矿库闭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受建设单位委托,参加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环保部南京环科所、验收监测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业主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情况的介绍,审阅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4#尾矿库位于株洲市茶陵县汉背办事处原湘东钨矿半公岭选厂以南400m的V型山谷中。该尾矿库于1963年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设计,1965年竣工并投产,1970年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作扩容设计,设计最终坝高为91m,扩大库容100万m3,尾矿库最终库容达到222万m3,尾矿库最终设计为三等库。该尾矿库堆积尾砂190万m3,最终总坝高77.5m。该库属于病库,被纳入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该闭库治理工程由湖南正和勘察设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治理工程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排洪隧洞工程,建设单位为温州兴安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有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二阶段治理工程为堆积坝碾压、排渗系统建设、滩面治理、库内排水系统,建设单位为温州兴安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原湘东钨矿4#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已完成安全验收评价。
本项目环保投资1302.28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项目审批情况
2009年 11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2009】97号《关于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原湘东钨矿4#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批复。工程第一的排洪隧洞工程,于2011年3月开工,2013年5月竣工,建设单位为温州兴安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南有色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二阶段治理工程为堆积坝碾压、排渗系统建设、滩面治理、库内排水系统,该工程于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1月30日全部完成。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为环保治理工程,总投资1302.2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排洪系统修复和完善、尾矿库坝下废石堆治理、尾矿库坝体防渗加固、滩面治理、安全监测设施及警示标志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踏勘核查和查阅相关资料,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治理设施情况如下:
(一)、排洪系统修复和完善
在尾矿库尾矿库坝下新建了排洪隧洞,排水沟设置了铁栅栏,并定期对沟内杂物进行清理,没有发生堵塞现象。
(二)、尾矿库坝下废石堆治理
进行削坡治理,削坡后的废石外坡坡比为1:1.75,废石堆设置了平台,废石堆坡面较平整,没有出现滚石,废石堆滑坡体现象。
(三)、尾矿库坝体防渗加固
1、做了一个碾压堆石坝,堆石坝与原浆砌石坝之间设置了排渗反滤层。
2、在堆石坝底沿原初期坝脚至堆石坝脚修建了一条排渗盲沟,排渗盲沟与坝址排水沟相连。将左坝肩排水沟扩建成尺寸为1.2×1.5m的排水沟,与新建的溢洪道连通。
(四)、滩面治理
滩面覆土完好,未见冲沟,滩面植被生长茂盛,滩面排水沟畅通,未发现有堵塞的现象,排水沟如排水井入口设置了格栅,并定期进行了清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
(一)、废水
建设方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对尾矿库坝下沉清池内的渗滤水进行了一期污染源监测,监测因子为PH、CODcr、硫化物、镉、铅、砷、锌、铜、SS等指标共14项。监测结果显示目前尾矿库闭库后,尾矿库坝下沉清池内的渗滤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同时本项目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进行闭库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进行常规监测,分别为尾矿库渗滤水进入白龙水河入口上游500m处、尾矿库渗滤水进入白龙水河入口下游500m处、尾矿库下游水头村白陂组居民点井水,监测结果显示白龙水河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头村白陂组居民点井水水质各监测因子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现象。
(二)、废气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进行常规监测,在项目区及周围共设2个监测点,尾矿库上游库头处和水头村白陂组居民点,监测因子为TSP,根据监测结果,尾矿库闭库后,目前大气环境监测因子TSP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土壤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水头村白陂组居民点的土壤(表土、剖面)环境进行监测,监测因为为铜、铅、锌、砷、镉,监测结果显示水田头村白陂组居民点农田土壤无论是表土样还是剖面土样除镉、砷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镉最大超标倍数为2倍、砷最大超标倍数为1.13倍,超标原因是背景本底值高所致。尾矿库闭库后,下游居民点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虽因背景本底值较高导致超标,但较环评期间有所好转。
(四)、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有资料和实地调查,项目周边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草本植物,无其他珍稀动植物。经过多年的开发,周围区域受人类生存活动影响深远,无生态敏感目标,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施工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经过生态恢复后,尾矿库新植被将恢复以往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局部景观的改善,可使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针对本验收报告提出以下验收建议:
1、完善项目由来说明,补充环境监理报告和设计资料作为环保验收报告附件。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实际建设内容,验收报告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及变更情况,核实并明确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更。
3、核实并完善验收项目执行标准。
4、补充工程内容特别是取土场等照片,说明生态恢复情况。
5、核实环境保护目标,核实项目与保护目标的高差情况。
6、核实项目环保投资。
7、核实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时限要求。
8、补充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9、补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表作为报告附件。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验收期间废水、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同意本项目验收。
针对本项目提出以下建议:
1、提出对上游废石堆场的整治要求,避免发生垮塌对本尾矿库造成风险。
2、按要求加强对坝下废水池排水的监测要求,确保稳定达标。
五、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负责人和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