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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环评[2017]6号
关于茶陵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茶陵县中医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茶陵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中医医院在犀城大道中医医院旁建设茶陵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康复楼及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消防、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医疗康复楼规划为6层,占地面积1572.9m2,建筑面积10250m2,康复中心设康复针灸科、理疗科及康复管理中心。工程建成后,达到门诊接待数100人/日,床位150张的规模。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总体规划,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在项目周边设立围挡、配置滞尘防护网、防尘布,施工路面、场点要及时清扫、洒水抑尘,裸露土石方及运输车辆须覆盖或加蓬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对场内料堆进行遮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在项目北侧须设立隔音屏障,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时间,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午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禁鸣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
5.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时需另行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申请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