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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环评[2017]2号
关于茶陵县素洁胶棉有限公司日产18000支胶棉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茶陵县素洁胶棉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日产18000支胶棉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素洁胶棉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茶陵龙下工业小区内建设日产18000支胶棉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60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仓库、锅炉房、办公房、宿舍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治理等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540万支胶棉头,其中湿棉240万支,板棉150万支,干棉150万支。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龙下工业小区的产业定位、规划布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废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行标准》表4一级标准;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建设排污口,并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不得小于80t/d,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2.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甲醛、HCl工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三级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废气经旋风+喷淋除尘达标后经25m高烟囱排放。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须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4.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以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要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当处理设施失效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6.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贮运管理,科学设置监测预警装置、事故应急池、围堰等必要设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风险应急处理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现场监管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