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茶陵县虎踞镇把集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批复文件名称

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茶环验〔20176 号

批复发文时间

201773

验收意见:              茶环验〔2017  6  

一、茶陵县虎踞镇把集加油站位于茶陵县虎踞镇把集 106 国道旁,总占地面积4809.7m2,总建筑面积为556.5,共投资300万元,建设有油罐填埋区、加油岛(8个加油枪)、罩棚、站房、辅助用房、卫生间、供水、供电设施,油管总罐罐容为 120 m3, 折合油罐总容积90 m3,其中汽油 60 m3、柴油 60 m3,属于三级加油站。项目于20141118日通过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茶环评表〔201416 号),20155月份开工建设,20174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二、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 实行了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部分用于周边农作物浇灌,部分排入鱼塘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排入鱼塘;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水经三级隔油沉淀后排入北面无名小溪。

2.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卸油、加油、油等部位建设了油气回收系统,其中加油区8套、卸油区2套、油罐区1套,有效的控制了站区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3.建设了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登记台账,由于运行时间短,暂未产生危险废物,故暂未转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 噪声主要为应急柴油机车辆进出等产生的,通过合理布局,加油机,储油罐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 油罐区采用沙土填埋,并设置了防渗漏槽、地下水观测井以及地下水收集排放系统以及事故应急塘。

三、根据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测湘环验字[2017]025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噪声、废气、油气回收装置均达到了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茶陵县虎踞镇把集加油站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整改要求

1. 将环保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上墙,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设施标识标志牌。

2.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3. 统一废水收集管网,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排入地表水体。

五、生产经营过程中注意事项

1.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现场管理,各污染物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 定期对储油系统及管道进行检查与维护,并定期检查加油机内各油罐、油泵及流量计。

3. 加强对员工环保安全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77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对我局验收批复存有异议的,可以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0731-2522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