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关于茶陵县宏泰健康养生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宏泰健康养生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茶陵县宏泰健康养生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宏泰健康养生园有限公司拟投资16143万元建设茶陵县宏泰健康养生园,项目占地面积29133.48m2规划总建筑面积41623.98m2。建设内容包括:1栋(9F)医疗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15645.6m2、医疗床位100张,日门诊规模150人次;2栋(4F)养护楼建筑面积21253.38 m2养护床位500张;1栋(6F)老年活动中心楼建筑面积2880m21栋(6F)员工食堂建筑面积1800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治理等设施。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促进茶陵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夜间不得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2.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医疗废水采用“调节池+一级强化处理+接触消毒”处理工艺检验废水按有关规定预处理后再与其它医疗废水送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再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后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城市污水管网送茶陵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食堂餐饮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5.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声环境达标。

6.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时需重新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申请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项目竣工后,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现场监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