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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陵县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茶陵县人民医院住院楼二期工程(住院与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人民医院拟投资12785万元在医院内建设住院楼二期工程(住院与医技综合楼)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一期住院楼旁扩建一栋9F的住院楼二期工程(住院及医技综合楼)及与之配套的地下室、给排水、变配电、弱电通讯、通风空调、医用气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2583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406m2,不计容建筑面积3430m2,建成后拆除老门诊楼、医技楼等过渡用房,医院总床位数由一期的450张增到600张。项目供电、给排水等公用依托现有完善。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有利于提升茶陵县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夜间不得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
2.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检验室的含酸废水、含铬废水及含氰废水应按有关规定预处理后与住院部的废水送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食堂餐饮油烟废气应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5.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
6.使用超出湘环辐证(B0002)号《辐射安全许可证》范围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时,须另行办理辐射环评及证照。
四、项目竣工后,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现场监管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