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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冲基地无公害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环发〔2016〕45号

关于冲基地无公害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东冲基地无公害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茶陵县严塘镇高径村建设东冲基地无公害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16603.30万元,占地100亩,年存栏母猪4800头,预计每年可出栏约12万头无公害仔猪。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中所列的地点、规模、工艺实施建设。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和施工土石方平衡。

2.废水污染防治。采用干清粪养殖工艺,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应加盖封闭,避免雨水进入;猪舍、堆粪间、废水收集管网、废水处理系统等相关构筑物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地下水监视井;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塘冲基地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废气污染防治。防护区域内禁止新建居民区或其他环境敏感建筑;采取通风、清扫、密闭、除臭缩短猪粪在堆粪间的堆存时间,保持场区内道路清洁,种树绿化等有效恶臭管控措施,减少恶臭的无组织排放。

4.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固体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猪粪、沼渣及污泥收集后送至有机肥场,制作成有机肥料,不外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医疗废物暂存场,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病死猪和分娩废物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5.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成后,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现场监管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