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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鹏程塑业年产600t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鹏程塑业:

报来的《关于申请〈年产600t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鹏程塑业茶陵县龙下灌区工业园建设年产600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仓库及供电、排水管网等设施项目已于2014年建成一条再生PP聚丙烯颗粒生产线,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

三、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雨污分流。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水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浇灌。

2.加强废气治理。建设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集气罩、管道将有机废气、恶臭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密闭、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塑料专用贮存场所,做到防雨、防晒、防渗、防扬散、防火等措施;必须采取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理残余垃圾、滤网,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残余垃圾、滤网;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必须委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清理收集,由环卫部门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填埋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5.禁止回收利用废塑料类的危险废物,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6.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按规定办理排污权申购手续。

四、项目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