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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陵县壹玖零康复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茶陵县壹玖零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壹玖零康复医院已于2009年建成运营,位于城关镇云阳街23号,占地面积1485m2,总建筑面积2893.8m2,集医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级民营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检验科、康复医学科,日门诊约100人次,病床99张。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城市总体规划,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
三、建设单位在运营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治理,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对检验废水进行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后,再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统一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防雨、防蛀咬、通风及消毒条件的医疗废物贮存间。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须与其它医疗废物委托株洲市医疗固废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4.建设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时需重新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申请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5.食堂油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
四、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五、该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