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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茶陵湘赣综合大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经济开发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1813万元在茶陵县南站新区建设茶陵湘赣综合大市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4349.67m2,代征道路面积3527.6㎡,规划建筑占地面积34564.8㎡,总建筑面积为136954.4㎡ ,建筑密度38%,容积率1.5,室外停车位103个。主要建设商铺、餐饮小吃区、酒店、货物装卸配送区、水果交易区、粮油干货调料交易区、蔬菜交易区、服饰交易区、小商品交易区、日杂百货交易区、食品批发文具交易区。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及《茶陵县南站新区控制性规划》要求,根据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实施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雨污分流。近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收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待茶陵县南站新区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可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设置餐饮油烟专用排烟管道,对餐饮油烟废气经有效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排油烟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控制措施后,确保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达标。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规范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市场内清洁人员定点收集后暂存至市场内的垃圾中转站,再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和施工土石方平衡。对施工工地设置围挡,适时洒水降尘;及时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选择密闭性好的渣土运输车辆,强化沿途防渗漏洒落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设置施工废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集中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6.商铺经营活动要符合项目规划,禁止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农药、以及其它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与交易配送。引进的餐饮、娱乐、酒店等项目必须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手续。
四、项目建成后,须报经我局同意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由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