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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硅石5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昌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茶陵高陇镇星高村建设年开采硅石50000吨建设项目。矿区占地面积120000m2,其中开采区面积为46000 m2,由《湖南省茶陵县塘前矿区硅石矿资源储量报告》,矿区累计资源储量20万吨以上,矿场设计生产能力5万吨/年,服务年限4年,采用露天开采台阶式自上而下分阶段开采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活动板房结构的职工宿舍、食堂及材料库,建筑面积300m2;平整堆土堆石场,面积3500m2。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陇镇区域发展要求,根据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建议,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工艺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凿岩钻孔工序采用湿式工艺,石料堆场、运输道路及其他产尘点必须进行洒水、喷雾等措施抑制扬尘。

2. 落实雨污分流原则,在开采界外挖筑防洪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浇灌。

3.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建设3200m2表层土临时堆场和1500m2废石场,设置挡土墙或支护坡脚;‚.在矿区西北面靠溪流侧设置护坡和挡土墙;ƒ.根据边坡的高度和坡度等不同条件,采取不同的护坡工程,加强对矿区周边生态、地质环境的日常查勘;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依据开采规划,分片区开采,对开采后的削坡采取坡脚防护措施,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采场及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性处理等生态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具体控制措施,矿区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采场进行闭矿处置和全面生态恢复,将生态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4. 项目开采范围应严格按国土部门要求控制,不得超深超界开采。

三、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四、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五、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由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