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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4)10号
株洲市瑞祥铸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潞水镇农元村原茶陵县龙威铸业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建设年产1万吨铸铁件项目。项目租赁农元村土地6500㎡,建筑面积5400㎡。主要建设内容为:1层钢架结构厂棚3座、综合楼和办公楼各1栋、1吨/小时规模中频炉3台、抛丸清理机2台及混砂机、制芯机等,利用原有的10吨/小时规模冲天炉1座、热风炉1座,配套建设宿舍、仓库、食堂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废铁、生铁、呋喃树脂自硬砂、无烟煤、球化剂等。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据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营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防止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扰民,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防水土流失工作,按规定处置弃土,项目建成后做好道路及地表平整和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周围绿化。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设施和水喷淋除尘装置,分别对中频炉熔炼废气和冲天炉熔炼废气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由15米高烟囱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对厂内及时进行洒水和清扫,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3.废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熔炼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4.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本项目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为厂界100m。
5.落实固废处理措施,合理设置垃圾堆放场地。熔炼炉渣、除尘渣和废型砂外售为水泥和红砖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类必须进行废品回收,不可回收类集中收集送村垃圾定点处理场处置,餐厨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确保各类固废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三、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SO24吨/年、COD 0.18吨/年、NH3-N 0.017吨/年,需按要求办理排污权申购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我局申请试生产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五、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由我局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