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8]22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拟对茶陵县云阳加油站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在原地技改,位于茶陵县云阳办事处十八丘村云阳加油站,拆除原油罐区,新建4台FF型双层油罐,0#柴油罐、92#汽油罐均为30m³,95#、98#汽油罐均为20m³,原自吸式双枪加油机全部更换为4台双枪双油潜油泵式加油机和2台双枪单油潜油泵式加油机,重建加油站卸油、加油、通气工艺管道系统和加油站自控系统,重建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总容积为100m³,折合汽油当量总容积为85m³,加油站改造后为三级加油站。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建议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油气进行密封式回收。
2.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隔油池废渣和油罐清洗产生含油废水、含油废渣等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等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我局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