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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年产LCD液晶显示屏基板300万对及模块2000万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株洲晶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拟对现有生产厂房和原株洲阳光人实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改扩建,扩建现有生产线(将现有生产线由年产LCD液晶显示屏基板50万对扩建至200万对)、新建2条生产线(1条年产LCD液晶显示屏基板100万对、1条年产LCD液晶显示屏模块2000万块)、扩建污水处理站(由100t/d扩建至200t/d)及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3342.05m2(其中新增用地面积16178.8m2),总建筑面积16052m2(其中新增建筑面积11420m2),项目建成后,年产LCD液晶显示屏基板300万对及模块2000万块。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茶陵经济开发区规划,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工艺进行扩建。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厂区内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对废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至200m3/d,酸碱废水和有机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茶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可回收类必须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类须妥善处置,化学品原料的内包装物必须送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按照危废管理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如风机、空压机等),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5.要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建设排污口。
6.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贮运管理,科学设置监测预警装置、事故应急池、围堰等必要设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风险应急处理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