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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3号
茶陵县强强陶瓷有限公司纸箱车间生产线位于公司厂区内,占地8000㎡,已建设了纸箱生产线1条、泡沫片及泡沫盒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纸箱340万个/年、包装泡沫片650万片/年、泡沫盒6.3万个/年,项目配套为陶瓷生产线瓷砖的包装使用,项目已于2016年1月建成投产。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办理环评。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建设单位应加快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经收集后送至公司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水、锅炉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烟气经湿法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 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收集暂存后,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4.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三、企业应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经办人(签字):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