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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来源: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4号

茶陵县西屏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14年经我局批复(茶环评表〔2014〕17号),现该项目建设内容拟变更为:将三级加油站变更为二级加油站,设4个埋地成品油罐:柴油罐30 m3×1,汽油罐30m3×3,为双层钢制油罐,将销售汽油、柴油共4000 t/a,其中97#汽油2000 t/a,93#汽油2000 t/a,柴油1000 t/a变更为销售汽油、柴油共720 t/a,其中95#汽油100 t/a,92#汽油200 t/a,柴油420 t/a,其余内容具体见项目变更说明。

一、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变更说明的分析结论,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上述变更。

二、工程后续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油气进行密封式回收。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隔油池废渣和油罐清洗产生含油废水、含油废渣等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制度,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消防等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等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

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