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湖南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茶陵县马江工业园建设环氧树脂玻璃纤维板新建项目(一期)审批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6

湖南亿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茶陵县马江工业园建设环氧树脂玻璃纤维板新建项目(一期)项目占地面积为6151m2,建筑面积14113m2,租赁茶陵县马江工业园创新创业园6812栋共3栋标准厂房,建设环氧树脂半固化片、环氧板、远红外线碳晶发热芯片以及成品(室内取暖器)的生产线,年设计生产环氧树脂半固化片8000吨,环氧板4000吨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中,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排入茶陵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裁和雕刻水分别经配套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上胶机和热压机的冷却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VOCs通过引风机收集至焚烧炉中燃烧,余热返回至烘干工序中进行综合利用,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裁和雕刻工序采取水雾除尘措施。

3.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收集暂存后,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三、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四、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提高风险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茶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