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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审批意见:
茶环评表[2019]34号
茶陵县鑫诚绿色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对原茶陵县马江镇塘富页岩砖厂进行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40100m2,拆除原有轮窑、厂棚、设备,建设一条年产1.5亿块标砖的煤矸石页岩砖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烘干窑和隧道窑、料棚、办公房、环保设施等,配套建设砖瓦用页岩开采区,开采深度:17m(+157~+140m),开采面积0.0173km2,开采规模1.0万吨/年,原料页岩、煤矸石以外购为主。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建议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同意该项目改扩建。
二、项目运营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页岩开采、装卸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所有原料必须入棚堆存,设置围挡、喷雾,对原料破碎、粉碎、筛分工序采取密闭、布袋除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建设隧道窑焙烧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窑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和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附近农林地浇灌。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渣等固体废物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废矿物油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对坡面、空地进行植被恢复,场内绿化。开采期满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封场,及时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全面做好土地复垦绿化。
三、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19年5月28日